活動名稱:從ECFA談貿易對環境與農業的衝擊 活動時間:2010年7月28日,10:00~17:20 活動地點:台大農藝系112教室 (見後圖) 主辦單位:兩岸協議監督聯盟
協辦單位:綠色陣線、看守台灣、台灣企業社會責任協會 活動內容:
活動文字記錄: 從ECFA談貿易對環境與農業的衝擊 記錄:陳思穎 「13年後,我們吃什麼?」是這場「從ECFA談貿易對環境與農業的衝擊」座談會,彭明輝老師的開場。台灣因嚴重倚賴貿易做為GDP來源,與耕地、水資源不足的狀況下,面臨因石油危機、糧食危機等造成的基本生存權挑戰;而簽訂ECFA事實上缺乏考量此二問題。 近幾年天災頻傳,也影響到了各糧食出口大國的農業狀況;如泰國經濟乾旱,嚴重影響其稻米生產與出口,印度和中國也分別因糧價上漲和洪災,不得不影響其糧食出口政策。加上2050年估計全球人口將上升到90億人,也就是糧食產量必須增加70%,才能餵飽所有人;而在肥沃的耕地不斷被都市擴張、工業發展等因素消耗的狀況下,唯有增加貧瘠的耕地,增加不可能夠用的灌溉用水以增產,餵飽所有人口只是一個離現實遙遠的目標。 油價的升高又讓糧食進出口的問題更加嚴峻。2008年的金融風暴,讓石油價格大跌;但是一旦確定景氣復甦,高油價時代是不可避免的,屆時油價將飆漲到每桶120美元,進口玉米從每公斤5~6美元,漲到11美元,而第一個放棄海運的會是便宜的成衣,第二個即是糧食。各國的因應之道,無不希望透過地緣關係,透過陸運取代海運獲得糧食。 台灣又如何因應之?現況是即使全部復耕,也不能養活自己;而水資源的不足和嚴重優惠工業用水,讓農業用水缺乏。面對石油價格升高的未來,台灣遠從美國進口糧食,越來越不可能。儘管農委會因為2008年的糧荒問題,於2009年把糧食自給率提高當為重要政策,但到了2010年又停止該政策。 台灣急於簽訂ECFA,其一目的為在韓國和美國簽訂FTA後,其能透過中國的同意,亦和美國簽訂FTA;但是,石油峰值的問題沒有納入考量,亦可能在日後更加依賴中國的糧食進口。 郭華仁老師則針對植物品種權和ECFA的關係做了分析。首先,郭老師解釋了品種權和專利權的不同;品種權為專利法的特別法,但多考慮農民免責和育種家免責的部分。台灣關注的議題多為台灣的品種被中國偷取;但此為非常難預防的問題。這次ECFA簽定,在植物品種權的部分,比較重要的是第三條,也就是「雙方同意在各自公告的植物種類(植物品種保護名錄)範圍內受理對方品種權的申請,並就擴大可申請品種權之植物種類(植物品種保護名錄)進行協商」;台灣事實上在簽訂後吃了很大的虧。 糧食作物和特用作物,中國保護的較多。而台灣在主要的糧食部分原規定不可申請品種權,但之後因不符合國際規範,便開放讓申請品種權,並列入農民免責的規定。台灣主要保護的品種權在水果、蔬菜、觀賞植物的部分,如木瓜、番石榴,許多是中國未列入保護的。 這次ECFA的
簽訂,包括農民免責、品種權利範圍、權利範圍的限縮是必須考量的課題。由於中國的權利範圍只及於種苗,而台灣保護的包括種苗、收穫物、直接加工物。比方台
灣的大豆在中國,則中國的種苗商不可販售該大豆種子,但是可販賣毛豆,或大豆製程的豆漿;相對的,中國的大豆種子在台灣,不僅台灣不得販賣該種子,其收穫
物和加工物也不得販售,造成很大的不對等性,對台灣育種家的保障沒有完善的保障。 另外,儘管正文表示要擴大可申請品種權之種類;但在農民免責、品種權利範圍、農民和育種家權利範圍的限縮應是無法解決的問題。由於中國刻意採納1978年的植物品種國際公約,讓農民和育種家的免責不限種類且無例外,不太可能因為簽定和台灣的智慧財產權協議,特地於國內修法。
註一:本活動是免費,但午餐請自理;不需報名,屆時請自行前往。 註二:台大農藝系112教室在那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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